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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规范电工作业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 作业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从事 本职工作持证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7-31 09:35:35 【字体: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规范电工作业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
作业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从事
本职工作持证要求的通知

豫应急办〔2025〕4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厅有关处室:

  根据 2025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印发的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培训考核内容中,已包括高处作业相关内容,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业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从事本职作业时,无须重复考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2025年7月11日前已持有电工作业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参照执行。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5年7月24日